國安處再通緝 6 人 包括鍾翰林、鍾劍華、鄭敬基 許智峯袁弓夷等 7 人遭列為「潛逃者」|Yahoo
【Yahoo 新聞報道】港府今日(24 日)在憲報公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文,列明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和邵嵐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憲報並且指,已經對 7 名人士採取多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活動、暫時罷免董事職位、執業資格暫時吊銷等。
鄧炳強今早 11 時,與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在政總見記者。
國安處今日公布新一輪通緝名單,涉及 6 名海外港人,包括劉珈汶、鍾翰林、鍾劍華、何良懋、鄭敬基、張晞晴。
第二次引用條例
今次是政府在 3 月 23 日實施「23 條」後,第二次引用條文將個別被通緝人士列為國安罪潛逃者。今年 6 月 12 日,政府在憲報公布,將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和蔡明達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對他們採取撤銷特區護照等措施。
國安處去年已通緝 13 人
警方國安處去年 7 月 3 日高調宣布懸紅通緝 8 名海外港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及後的一個多月,國安處大舉搜查,拘捕相關人等,並接連帶走這 8 人在香港的家屬問話,查問與被通緝者有無來往或金錢聯繫。
及至去年 12 月 14 日,國安處再通緝 5 名身處海外港人,並凍結他們的資產,包括鄭文傑、許穎婷、邵嵐以及創立 YouTube 頻道「升旗易得道」的蔡明達、霍嘉誌。他們的家人也曾被帶走問話。至今一共有 13 人被國安處通緝,各懸紅 1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