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玉菡稱單親人士對子女法律程序草案存疑 政府不應強行重啟立法

政府曾在2015年擬備《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草稿,引入法定清單,涵蓋父母的責任及權利和關乎撫育子女的重大決定,規定父母作出決定時須取得另一方明確同意或事先通知另一方等,以改革和整合關乎父母對子女的責任和權利的法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立法會大會上表示,不少持份者包括單親人士當年都就立法建議表示憂慮,認為立法建議無助離異父母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會對有家庭暴力背景的家庭帶來更多問題。政府因而擱置立法建議,改而專注落實一系列支援措施,以加強對離異家庭的支援。 孫玉菡說,政府認為在決定是否重啟立法程序前,應加強推行公眾教育,讓離異父母明白雙方對子女負有的共同責任,而非為爭奪管養子女的權利而提出無謂的法律爭拗,因而損害子女最佳利益。他又指,單親人士既然對立法明確表達了疑慮,政府不應強行重啟立法程序。勞福局及社署計劃明年推出全新加強版公眾教育活動,在社會不同層面推廣離異父母對子女的持續共同責任觀念,政府之後會評估是否能有效地將「共同父母責任」的觀念,植根於離異父母心中,再考慮應否將立法建議重新提上議程。 法律界議員林新強其後見記者時說,政府的工作應是向持份者解釋和討論立法原意,然後求同存異,在雙方取得共識的範圍內推動立法工作,而非因為有持份者反對,就叫停所有立法工作,不顧兒童權益未受保護的事實。社福界議員狄志遠就促請當局增加支援離異父母及其子女的服務,例如增設法律支援和加強調解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