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殺同學埋屍一被告逃刑罰 專家稱辦案嚴寬相濟
【on.cc東網專訊】河北邯鄲少年殺死同學埋屍案件周一(30日)一審宣判,3名被告中,一人被判囚終身、一人判刑12年,另一人不予刑事處罰。此案引起社會巨大關注,有民眾強烈要求嚴懲罪犯,為死者討回公道。最高人民檢察院當日在官方微博轉載專家文章,指此案辦理嚴格遵循了依法辦案的法治原則。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認為,對於低齡未成年人的惡性犯罪,依法追訴,不能聽之任之。這宗案件,最高檢經過對事實和證據的認真審查判斷,依法作出核准追訴的決定,符合全社會對於這起案件伸張正義的強烈期待。其次,未成年人尤其是低齡未成年人心智未臻於成熟,理性不夠健全,對於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比照成年人犯罪給予從寬處罰。對於未成年人也不適用死刑,這是很多國際上刑事司法的通例,也是中國刑法文明的標誌之一。
張建偉又指出,參與此案的被告各自的犯罪行為、具體情節和應當承擔的罪責,可能存在差異,不能等量齊觀。這案中,第三被告雖然參與了共同犯罪,但未參與犯罪預謀,未實施具體加害行為,根據刑法第17條第5款規定,不予刑事處罰,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人身自由,在封閉場所對其進行矯治和教育,符合這一案件應有的罰當其罪、各得其所、教育挽救的正義標準和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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