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及職業病補償金4.17起提高 增幅介乎3.8%至86.3%

【on.cc東網專訊】勞工處今日(21日)公布,由下月17日起,因工受傷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訂明職業病的僱員或已故僱員的家屬;罹患肺塵埃沉着病或間皮瘤的人士或因該等病死亡人士的家屬;以及罹患職業性失聰的人士可獲得的補償金額將獲調高。隨着今次調整,3條條例共18個補償項目的金額將會調高,增幅介乎3.8%至86.3%。

勞工處指按既定機制,《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所規定的補償金額,每兩年會視乎情況調整一次。如需作出調整,大部分補償項目的金額通常會參照在有關期間由名義工資指數所反映的工資變動或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所反映的物價變動,而個別補償項目的金額亦會參照其他相關因素而作出調整。

立法會於昨日通過三項決議,調高《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合共18個補償項目的金額。新修訂今日在憲報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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