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搶公屋拒再婚持刀斬前妻頭頸 六旬漢傷人罪成囚5年8個月

【on.cc東網專訊】居於馬鞍山一公屋單位的六旬漢,跟內地來港離婚不久的前妻又討論再婚,但男方怕她會搶走單位。2021年某夜,兩人因再婚問題爭吵,期間男方一怒之下拿菜刀及生果刀追斬前妻,前妻滿身血跑12層樓逃命。涉案男子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今(21日)在高院被判入獄5年8個月。法官雖然認為,本案不涉邪惡意圖,但被告以可致命武器施襲,令事主頭頸有可見疤痕,案中有加刑因素。

現年69歲被告張家翔,案發前任職夜更保安。被告在案件提訊階段,已表明承認有意圖傷人,但控方拒絕接納,仍起訴他企圖謀殺罪。但在法官表達意見後,律政司修訂控罪,以傷人罪起訴。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與事主因公屋政策而爭執是可以理解,當中不涉邪惡意圖。不過,被告用上的生果刀和菜刀,屬可致命武器,而且施襲過程不短,事主頭頸有可見疤痕,屬嚴重傷害。法官認為,本案有加刑因素。以8年半監禁為量刑起點,因認罪減刑至5年8個月。

同意案情提及,2009年,被告跟由內地來港的事主在港註冊結婚。2014年,事主獲得香港身份證,來港跟被告同住馬鞍山耀安邨12樓一單位。兩人之後關係轉差。2018年,被告提出離婚。至2020年法庭頒令兩人離婚,事主繼續住在單位。2021年5月,兩人開始討論再婚。

同年6月21日,兩人為金錢及再婚問題爭吵。當晚事主入睡期間,突感面部痛楚,睜眼見被告揮舞生果刀及菜刀,嚷道「我要斬死你」,並不繼朝事主面部斬。事主大量出血,伺機逃出單位,被告追出,事主唯有沿後樓梯跑落樓,再走到毗鄰錦欣閣求助。被告同日被捕。警誡下說,當日事主提及再婚程序要3000元。他覺得事主呃錢,不想再婚,又關注如果再婚,她便會趕他出門。兩人爭吵,事主用菜刀敲牆,說「我要斬死你」,被告則憤而飲紅酒壯膽及斬人。辯方早前求情時指,被告因身體狀況被前妻「睇低」及虐待,他本來只想嚇嚇前妻,最終失控斬人。

案件編號:HCCC107/2023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