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訴保險公司時任主管 涉就600架新的士車保向經紀公司董事索賄
廉政公署昨日(4日)落案起訴一名保險公司時任職員,控告他涉嫌向一名經紀公司董事索賄,為對方客戶逾600架新的士購買汽車保險,涉及保費逾2,400萬元。經紀公司董事拒絕同流合污,沒有答應被告的要求。被告黃嘉榮(39歲),為中銀集團保險 時任團隊主管,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被告案發時是中銀集團保險的經紀代理拓展部團隊主管,該部門就銷售汽車保險等保險產品聯絡保險經紀公司,包括萬和保險。萬和保險會就新的士的汽車保險,安排客戶向中銀集團保險購買保單,並向中銀集團保險收取保費金額的5%作為佣金。萬和保險一個客戶於2022年中計劃為逾600架新的士購買汽車保險。萬和保險一名董事與中銀集團保險協商期間,提出把每架的士每年保費由45,500元調低至40,000元,或提升萬和保險的佣金至7.5%。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間,向該名萬和保險董事索賄,以協助萬和保險就上述投保協議取得中銀集團保險批准,而索賄金額為投保協議的年度保費總額的1%至3%。該名萬和保險董事並沒有答允被告的索賄要求。若有關貪污勾當如被告計劃進行,逾600架新的士以年度保費40,000元投保,上涉投保協議涉及年度保費共逾2,400萬元,涉案賄款可達逾24萬元。中銀集團保險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