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盛事基金委員會委員指修訂審批準則 「有譜可跟」更符需要

當局優化文化藝術盛事基金運作及申請安排,包括加強受資助活動須具備帶動旅遊及經濟的元素。文藝盛事委員會委員伍婉婷表示,基金成立之初本港欠缺盛事,基金目的是協助盡快推出不同盛事活動鼓舞港人,但如今責任已有不同,委員會期望受資助盛事具文創特色,同時支持本地旅遊和經濟發展。 她又提到,修訂審批準則後,申請基金的團體有更清晰指引遵從,形容「有譜可跟」,更符合社會需要。 優化安排後,基金採用固定申請周期,每年接受三輪申請,伍婉婷解釋,過去基金全年接受申請,令委員會全年均處於審批項目,年度盛事時間表較欠規劃,新安排規定申請者在計劃活動舉行日期前至少6個月提出申請,會有更充分時間籌備盛事。 日後委員會審批申請時會加強關鍵績效指標要求,伍婉婷期望,申辦方有清晰的活動參與人次、旅客比例,甚至觀眾年齡層比例,同時期望活動要讓普羅大眾都認識和能夠參與,如果最終活動參與人數未達績效指標,有可能被扣除部分資助額。 另一項優化安排是引入配對資助以鼓勵活動主辦方尋求商業贊助,伍婉婷說,過去受資助盛事均有商業及其他單位的投入,文創產業發展必須積極發揮市場作用,不能單靠公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