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施會停聘員工後對沖強積金 機構屢倡取消「不公義」對沖機制 被轟講一套做一套︱Yahoo
【Yahoo新聞報道】全港強積金「對沖」安排將在今年 5 月 1 日正式取消,其中樂施會多年來一直提倡取消強積金對沖,更曾形容是「不公義的機制」。昨日(12 日)一名在樂施會工作超過 19 年的前員工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控樂施會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以「節省開支」為由決定不與其續約,並在遣散費處理上違反自身對強積金對沖的立場,批評機構「講一套做一套」。
樂施會回覆《Yahoo新聞》指,已向同事解釋機構立場,不會評論個別事件。
以「節省開支」為由不續約
陳先生(化名)自 2005 年起在樂施會中國項目部工作,負責管理團隊及相關業務,並每年續簽固定期限合約。他表示,去年 12 月其部門總監按慣例提交續約申請,計劃延長合約 2 年,但至今年 1 月一直未收到正式續約通知。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主未於合約期滿 7 天前提供書面續約通知,則視為合約期滿後解僱。陳先生多次向部門總監查詢,對方僅回應正「向上爭取」。直至 1 月 28 日,即合約期滿前最後一個工作日,他突然接獲通知,指機構基於「節省開支」決定不與其續約,但可提供 6 個月短期合約作交接。他認為安排不合理,因此拒絕,並據法例視為被解僱。
在遣散費處理上,陳先生透露,2 月 4 日人事部通知需簽署同意書,從強積金戶口扣除遣散費(即對沖),但他拒絕。至 2 月 7 日,他的遣散費、年假工資及加班費獲存入銀行戶口。然而,3 月 3 日他接獲強積金管理公司通知,顯示樂施會已正式申請從其強積金戶口扣除遣散費。
機構處理遣散費的方式 2 月 4 日:人事部門電郵通知陳先生,要求簽署同意從強積金戶口扣除遣散費,陳先生明確表示不同意。 2 月 7 日:機構將遣散費、年假工資及加班費存入陳先生的銀行戶口。 3 月 3 日:陳先生收到強積金管理公司的信函,顯示僱主已申請從我的強積金戶口扣除遣散費。陳先生致電保險公司確認,得知該機構已正式提出對沖申請。
事主:何以自稱追求社會公義﹖
該員工強調,樂施會早在 2015 年曾公開反對強積金對沖,並促請政府帶頭取消有關機制,但機構卻對自己員工對沖強積金,質疑「他們自己呼籲政府帶頭,如果還是不改變,即是繼續講一套做一套,何以自稱追求社會公義﹖」
翻查資料顯示,樂施會香港項目經理黃碩紅 2015 年曾在港台節目《香港家書》中批評強積金對沖機制,指該制度蠶食僱員的儲備,令權益受損,形容是「不公義的機制」。樂施會及後亦在不同年份,亦公開呼籲政府立法取消強質金對沖安排。
陳先生認為,樂施會過去曾公開倡議取消對沖,卻未能落實自身承諾,應立即糾正做法,並對近年同類個案作補償,而非逃避問題。他又批評,機構長期使用固定期限合約,即使員工已服務 10 至 20 年,仍堅持不轉為長期聘用,做法比政府對合約工的安排更嚴苛。
樂施會回覆《Yahoo新聞》指,已多次與相關同事溝通,並詳細解釋機構的立場。機構指,相關同事離職是基於合約期滿的獨立事件,本會並不就機構內部之個別事件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