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冀「打野戰」 不滿拒絕砍死女友
【on.cc東網專訊】廣東省陸豐市一名男子去年8月要求女友,在分手前與他在山中發生性關係,詎料遭到拒絕,結果拿起斧頭殺人。案件月底將在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死者家屬希望能嚴懲兇手。
60歲的吳某某10多年前結識離婚代課教師文某某,兩人一起生活多年,曾有家暴傾向。案情指,吳某某2024年8月16日早上11時左右得悉文某某提出分手後,於是要求一起在外發生性關係,完事後願意讓其離開。直至同日下午1時左右,吳某某與文某某會合後,再駕駛電單車搭載對方駛往麒麟山。
當抵達後,吳某某從電單車拿出斧頭,並威脅文某某不能反悔。面對女方突然拒絕,他隨即抽出斧頭砍擊,在逃離途中把衣物及兇器扔到路邊草堆,之後獨自離開。根據陸豐市公安局2024年9月2日出具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死者文某某符合頭後枕遭受暴力作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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