翹英教育董事承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判處240小時服務令

「翹英教育」董事早前承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賠償7萬元。(港台圖片)

補習社「翹英教育」去年突然宣布全線結業,52歲女董事彭芷彤被指明知補習社將無法提供服務仍收取補習費。她早前承認8項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控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賠償7萬元,款項會從她16萬元的保釋金扣除。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不擅理財,犯案時過份自信,相信自己能令公司轉虧為盈,現已明白到不應將學校財政壓力轉嫁學生,悔不當初,承受慘痛教訓。

暫委裁判官葉青菁判刑時說,被告坦白認罪,節省法庭時間,而且背景良好,按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每罪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