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袁弓夷等 7 人 遭政府列為「潛逃者」 特區護照被撤銷等|Yahoo

許智峯袁弓夷等 7 人 遭港府引用國安條例列為「潛逃者」 特區護照被撤銷等|Yahoo
許智峯袁弓夷等 7 人 遭港府引用國安條例列為「潛逃者」 特區護照被撤銷等|Yahoo

【Yahoo 新聞報道】港府今日(24 日)在憲報公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文,列明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和邵嵐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憲報並且指,已經對 7 名人士採取多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活動、暫時罷免董事職位、執業資格暫時吊銷等。

除了公布上述 7 人為「潛逃者」外,國安處亦同時在記者會上公布新一輪通緝名單,涉及 6 名海外港人,包括黃大仙區議會前議員劉珈汶、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藝人鄭敬基,以及何良懋,張晞晴。

任建峰:從沒申請特區護照

多位被列為「潛逃者」的人士,均在社交網站上回應事件。其中任建峰指自己沒有特區護照,亦從沒有申請,而他的回鄉證多年前已經過期,自去年起已沒有更新其香港執業律師資格。他質疑港府想要撤銷的東西,根本不存在。

許智峯則指,離開香港時有申請 BNO 護照,出入境不受影響。他的澳洲律師資格,港府無權過問或吊銷。他指目前最大的資金來源就是在澳洲作為律師以工作賺取薪金,質疑其「資金鏈」可以如何被切斷。

郭鳳儀在社交平台指,港府的做法是進一步作跨國鎮壓行動。許穎婷形容中共是節日期間進一步打壓異議人士,呼籲國際社會向中共追究責任。

鄧炳強:「潛逃者」被外國利用後將成「棄卒」

鄧炳強今早 11 時,與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在政總見記者。鄧炳強指,今日被列明「潛逃者」的人士,遲遲未回港投案,當局要採取措施予而打擊。鄧又批評他們早在 2019 年已經令社會分裂,「佢哋夜晚如果瞓得著,就絕對係冇良知人士」,又形容他們只是被外國政府利用而獲得外地逗留的身份,「當佢哋被利用完,就會成為棄卒,就冇身份架喇」,強調局方對他們的措施是「非常有效。」

被問到任建峰回應指,自己沒有申請特區護照,亦沒有香港律師資格,到底局方最新撤銷其特區護照、以及其專業資格的措施有何作用?鄧炳強就回應指,他沒有申請,與他能否申請是兩回事「如果該人想申請(護照),就會發現佢申請唔到;如果該人想登記(專業資格),亦係會登記唔到。」

對於現時被通緝人士仍然在 YouTube 等網台發布片段,鄧炳強被問到市民能否「課金」,「畀 like 係咪都唔得」;鄧炳強指被通緝者的言論會被當局審視是否犯法,但重申任何人或機構向被通緝者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都屬違法,每個案情未必一樣,鄧勸籲市民「唔好以身試法」。

第二次引用條例

今次是政府在 3 月 23 日實施「23 條」後,第二次引用條文將個別被通緝人士列為國安罪潛逃者。今年 6 月 12 日,政府在憲報公布,將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和蔡明達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對他們採取撤銷特區護照等措施。

國安處去年已通緝 13 人

警方國安處去年 7 月 3 日高調宣布懸紅通緝 8 名海外港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及後的一個多月,國安處大舉搜查,拘捕相關人等,並接連帶走這 8 人在香港的家屬問話,查問與被通緝者有無來往或金錢聯繫。

及至去年 12 月 14 日,國安處再通緝 5 名身處海外港人,並凍結他們的資產,包括鄭文傑、許穎婷、邵嵐以及創立 YouTube 頻道「升旗易得道」的蔡明達、霍嘉誌。他們的家人也曾被帶走問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