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員謀殺3歲女兒案 官引導陪審團勿考慮與案無關的事
【Now新聞台】一名送貨員被控謀殺3歲女兒,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指,不應考慮與案無關的事,但若被告作出明知會造成嚴重傷害的行為,他就是有相關意圖。
被告劉佳坪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案發於2020年7月,被告涉嫌劇烈搖晃女兒梁雅思,令她傷重死亡。
法官黎婉姬引導四男三女陪審團時,與他們重溫控方證人死者母親梁小欣的證供,提到梁小欣盤問時指出被告曾吸毒,法官指出控辯雙方都同意此事與案件完全無關,陪審團要「當無聽過」,不應就此作任何推測或對被告有偏見。
被告被捕時曾向警方稱無話可說,法官提醒陪審團,他有權保持緘默,他這樣做不等於他承認犯罪或有罪疚感,陪審團不可視此為對被告不利的因素。
陪審團問,若被告獲告知某行為十分危險仍選擇輕視或忽視,是否屬於有謀殺或造成嚴重傷害的意圖。法官指若陪審團認為被告明知行為危險,就可以此推論被告是否有意圖。
陪審團又問,若被告知悉他所做的事會造成嚴重傷害仍選擇這樣做,即使目的不是想造成嚴重傷害,是否都算有意圖。法官指這屬於有意圖。
法官預計星期四會完成引導,陪審團之後可開始退庭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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