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敬基鍾劍華等6人涉違國安法列通緝名單 許智峯郭榮鏗等7人撤特區護照 (不斷更新)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24日於記者會上公佈,對6名潛逃海外人士發出通緝令並採取相關措施,包括鍾劍華、鍾翰林、劉珈汶、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各懸賞100萬港元。 中通社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24日於記者會上公佈,對6名潛逃海外人士發出通緝令並採取相關措施,包括鍾劍華、鍾翰林、劉珈汶、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各懸賞100萬港元。 中通社

政府今日刊憲,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另外,警方國安處通緝多6人,包括鍾劍華、鍾瀚林、劉珈汶、何良懋、鄭敬基,和張晞晴。

許智峯郭榮鏗等7人被撤銷特區護照

7名潛逃者都適用的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不可以向他們租出樓宇;「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不可以與他們合夥做生意、投資或提供資金;以及「撤銷特區護照」。郭榮鏗及任建峰亦適用於「執業資格暫時吊銷」,分別吊銷兩人的大律師及律師資格;袁弓夷適用於「暫時罷免董事職位」,涉及7間公司的董事職位。任何人如向他們提供資金、與他們合夥做生意等,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7年。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在政府總部主持記者會,指涉事的7人在海外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包括透過社交平台鼓吹港獨;煽動分裂國家;發起所謂「自決」公投;會見外國政客及外國官員,請求他們對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敵對行動等。

申請沒收許智峯80萬元犯罪得益

鄧炳強特別提到許智峯,指他當時串通外國政客,欺騙法庭需外訪而獲批准離港,實質是潛逃離港。律政司經調查後認為有充分證據,證明許曾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並從中得益,包括涉嫌在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網上平台收取資金。律政司會根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展開沒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今日在報章已刊登許智峯通緝令的通知,律政司稍後會向原訟法庭提出沒收令申請,沒收其約80萬元犯罪得益,防止利用得益繼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鄧炳強提及有關人士導致2019年的社會分裂,很多無知青年被誤導而入獄,「如果夜晚瞓得著,絕對係無良知嘅行為」。早前羅冠聰同被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被問到他仍然繼續在外國游說,保安局實施措施有何作用。鄧炳強回應指「羅冠聰有冇影響,要問返佢先知」,但按局方觀察,羅冠聰以往依靠網上平台眾籌,現時被切斷資金鏈,相信有很大打擊。記者追問鄧炳強叫傳媒問羅冠聰,如採訪他是否仍受新聞自由保障,鄧強調採訪自由並非無限制,不能危害國家安全。

鄧炳強重申今次將他們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目的是應對、打擊、阻嚇及防止潛逃行為,對潛逃分子施以重錘打擊,促使他們回港面對司法程序。鄧炳強認為一系列措施很有效,例如上述人士正「乞憐」外國給予身份,當他們無利用價值就會變成棄卒,加上今次被取消特區護照,他們會變成無身份。另外,部分人士在外國取得律師資格,是基於在香港有同樣資格,今次取消其香港專業資格,如外國繼續保留其專業資格,鄧反問當地司法制度還有否公信力。

通緝鍾劍華鄭敬基等6人

另外,警方國安處通緝多6人,包括鍾劍華、鍾瀚林、劉珈汶、何良懋、鄭敬基,和張晞晴,涉煽動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各懸紅100萬元通緝。除了何良懋涉嫌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他人士均涉嫌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逐一交代6人的案情,學者鍾劍華涉嫌在不同平台鼓吹港獨,並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鍾瀚林成立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鼓吹港獨及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劉珈汶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演講,鼓吹港獨及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何良懋透過不同平台及聯同人士成立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希望透過選舉進行公投及達致所謂香港「自決」、「自治」。藝人鄭敬基以社交媒體操作「HongKonger Station 香港台」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影片,推動港獨行為及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張晞晴以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要員身份發布講話等,鼓吹港獨及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

指6人共通點是出賣國家及香港

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指上述6人所干犯的罪行不同,但共通點是出賣國家及香港,妄顧香港人利益,在外國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根據港區國安法,如自動放棄繼續犯案、自願投案、如實供出罪行或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或提供重要線索得以偵破其他案件,可以減輕處罰。

有記者提到鍾劍華的社交平台帖文是轉載言論,是否仍然構成罪行,李桂華指鍾涉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無論是「自己拎出嚟嘅帖文或轉載帖文」,都出現煽動分裂國家的留言。他揚言「如果覺得唔係罪行,最簡單返嚟香港面對調查,係最好嘅辦法」。

簡啟恩呼籲被通緝人士懸崖勒馬,珍惜機會,回港自首,不要一錯再錯。警方會繼續竭而不捨追查所有被通緝人士在香港或境外的聯繫人、同黨、幕後金主身份、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資金來源。警方會調查是否涉及更多人參與、協助、教唆、資助有關人士干犯國家安全罪行。

駐港國安公署批評13人妄圖使香港再生亂局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聲明,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對13名外逃反中亂港分子採取執法行動。聲明指出有關人士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潛逃海外繼續搭建亂港組織平台,散布涉華涉港政治謠言及港獨謬論,詆毀香港法治;乞求外部勢力制裁香港或干預香港事務,公然挑戰港區區安法權威,妄圖使香港再生亂局。公署認為香港警方依法對其實施指明潛逃者和公開通緝等執法行動,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反映社會共同心聲,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義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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