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陳弘毅:法例隨時可修改 不涉輸打嬴要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3名上訴人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終極上訴得直。特區政府表示,會積極審視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經驗,研究如何進一步完善香港特區相關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 全國政協委員、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弘毅在全國兩會接受訪問時說,終審法院認為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上訴人是外國代理人。 陳弘毅說,法院角色只是解釋及執行現有法例,現有法例隨時可以修改,但不具追溯力,法院之後要根據新修改的法例判決,因此法例的修改並不涉及輸打嬴要。 陳弘毅又指,國安法實施細則由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制訂,亦會由委員會決定是否需要修改,毋須經全國人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