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張國鈞:因應判決審視國安法執行機制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及兩名前常委,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早前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三人獲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政府正審視案件判決,會因應判決審視執行機制。 張國鈞在一個電台節目說,香港國安法今年踏入第五周年,是相對新的法例制度,有關條文執行時,執法機關無先例可循。如果法官覺得條文解釋未夠,政府有需要完善執法機關處理程序,令國安法在執行時更符合法律要求,這亦符合普通法的法理進程。 被問到判詞提及,控方以「公眾利益豁免權」將內容遮蓋。張國鈞說,在執行法律時,執法機關有所理解,但與法官的理解亦有可能會有出入。他說,國安法至今實施理想,隨著越來越多案例,執法機關或社會大眾亦越來越理解條文。 張國鈞形容,有關國家安全的法例是「沒有完成式,只有進行式」,因為國家安全的威脅會不斷演變,需要不斷檢視去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