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前非常任法官岑耀信新書 稱港法官需勇氣「逆政治潮流而行」 特區政府:偏頗抹黑|Yahoo

岑耀信去年6月辭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Photo by Jonathan Brady/PA Images via Getty Images)
岑耀信去年6月辭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Photo by Jonathan Brady/PA Images via Getty Images)

【Yahoo 新聞報道】來自英國的岑耀信勳爵(Jonathan Sumption)去年6月辭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今年2月出版新書《民主的挑戰與法治》(The Challenges of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探討全球現時的民主狀況。以香港為例的其中一章,岑耀信提及多宗案件,形容本港法官需要相當勇氣逆政治潮流而行(swim against such a strong political tide)。他又表明曾希望留任以限制政府,但目前已不切實際,他不再願意成為制度的一部份,因此決定離職。特區政府回覆《Yahoo新聞》查詢時批評,岑耀信的意見立場偏頗和不符事實,重申無罪推定及公平審訊權利的根本保障始終如一。司法機構則強調,任何指法官以政治考慮處理案件的言論,均屬不符事實的嚴重指控,亦是對法庭和法官司法工作的公然冒犯。

岑耀信的新書分為4個部份,分別為「政治與政府」、「生活中的法律」、「國際層面的法律」、「言論自由」;共設13個章節,談論香港的一章在「政治與政府」之內,名為「香港:現代的悲劇」(Hong Kong: A Modern Tragedy)。

岑耀信本月出版新書《民主的挑戰與法治》,其中一章談論到香港問題。
岑耀信本月出版新書《民主的挑戰與法治》,其中一章談論到香港問題。

稱2019年暴動在任何國家也是違法

在香港的章節中,岑耀信先簡述香港二戰前至國安法實施的歷史,不少篇幅講述前途問題談判以及民主的落實情況。2020年,人大常委會通過實施港區國安法,岑耀信在書中指該法比2003年版本更嚴苛,並多方面影響司法獨立,例如案件須由指定法官審理、律政司可要求不設陪審團、人大常委會有最終解釋權。不過,他認為指定法官的實際影響有限,改由法官審訊至少意味判決理由公開。他形容人大常委會掌握最終解釋權的影響最為顯著,顯示了北京對司法系統一定程度的不信任(distrust)。

岑耀信續指,國安法實施之時,香港本有足夠法例處理2019年暴動(the riots of 2019)的政治暴力,而該類暴力行為在任何國家也是違法。他質疑國安法旨在填補港府未能實施23條留下的空白及強調中國統一,批評北京利用新法例,系統性地壓制(systematic suppression)民主倡議以至任何反對派。

岑耀信批評北京利用國安法壓制民主。(Photo by Alex Wong/Getty Images)
岑耀信批評北京利用國安法壓制民主。(Photo by Alex Wong/Getty Images)
岑耀信形容黎智英(圖)被無限期關押,讓人想到翁山蘇姬的待遇。(Photo by ISAAC LAWRENCE/AFP via Getty Images)
岑耀信形容黎智英(圖)被無限期關押,讓人想到翁山蘇姬的待遇。(Photo by ISAAC LAWRENCE/AFP via Getty Images)

無基本自由 法治更難發展

他形容香港從來並非民主地方,但法治可在沒有民主下蓬勃發展;然而,當基本自由也欠奉,法治的發展則更加困難,「實際上,這種社會幾乎必須賦予官員和警察很大程度的任意決定權(arbitrary discretion),這對法官來說是一個嚴峻的考驗。他們必須在模糊表述中作準確解釋,例如『仇恨』中國、『干涉』政府職能,或與外國機構『勾結』等」。他以黎智英被捕為例,形容黎被無限期關押,「其方式讓人想起俄羅斯霍多爾科夫斯基(Khodorkovski)及緬甸昂山素姬的待遇」。

岑耀信又提到羊村繪本案、立場案、鄒幸彤案及47人案等。他指,立場案結果反映表達敵對意見被視為犯罪,「如果批評法律或政府的自由是新聞自由的標誌,那麼該案(立場案)就標誌香港新聞自由的終結」。他又舉出二胡伯伯街頭演奏《願榮光》案古思堯擬抬棺材抗議新選制案等,質疑這些和平的舉措也被視為煽動而判監,「這些事件是邁向極權主義的里程碑……與法治原則難以調和」。

岑耀信認為立場案標誌香港新聞自由的終結。圖為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在案件裁決後步出法庭。(Photo by Man Hei Leung/Anadolu via Getty Images)
岑耀信認為立場案標誌香港新聞自由的終結。圖為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在案件裁決後步出法庭。(Photo by Man Hei Leung/Anadolu via Getty Images)
岑耀信在書中提到鄒幸彤(圖)接連因多案被捕和判刑。(Photo by Alex Chan Tsz Yuk/SOPA Images/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岑耀信在書中提到鄒幸彤(圖)接連因多案被捕和判刑。(Photo by Alex Chan Tsz Yuk/SOPA Images/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二胡伯伯李解新因在街頭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及籌款等罪。(維基百科)
二胡伯伯李解新因在街頭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及籌款等罪。(維基百科)
古思堯擬抬棺材抗議選舉制度,被判囚9個月。(Photo by Miguel Candela/SOPA Images/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古思堯擬抬棺材抗議選舉制度,被判囚9個月。(Photo by Miguel Candela/SOPA Images/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不信政府會向法官施壓:「悲劇在於,他們毋須這樣做」

岑耀信又形容,47人案說明了香港的司法情緒,「法官當然受到國安法和煽動罪條例約束……但那些留給他們判斷的領域內,幾乎無一例外地成為了政府政策的工具」。雖然他不相信政府暗中向法官施壓,然而「悲劇在於,他們毋須這樣做」。他指法官需要相當勇氣逆政治潮流而行,「人大常委會連在國安案起用英國律師這樣的小事(marginal)都願意介入,若法官在法律原則上拒絕北京某些帶極權主義色彩的政策方針,又可指望甚麼?」

稱任海外法官等於為香港司法背書

岑耀信2019年起擔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至去年6月辭職。他表示,不認同英國法官擔任此職位等於為香港政府背書,但認同是為香港司法背書。他續指,有兩個情況下,海外法官應該考慮辭職,其一是他們認為司法系統已不再足夠堅守法治,其二是法律內容令人反感,令他們不想成為制度的一部份。

他質疑目前政治氣氛令法官難以獨立地履行職責,他本人當初仍然留在終審法院,是希望海外法官的存在,能限制政府的「逼害狂熱」(persecutory zeal)及司法系統的「順從」(complaisance),但他認為這已經不切實際。47人案中14名不認罪被告被定罪,他不能接受政治人物以和平及合法手段推進民主而被囚多年,故不再願意成為制度的一部份,「我不希望成為中國內地的法官,而香港正向此模範前進」,因此決定辭職。

岑耀信表示,47人案(圖)結果令他不再願意成為制度的一部份。(Photo by Man Hei Leung/Anadolu via Getty Images)
岑耀信表示,47人案(圖)結果令他不再願意成為制度的一部份。(Photo by Man Hei Leung/Anadolu via Getty Images)

曾被港澳辦斥「司法界恥辱」

年屆七旬的岑耀信曾任英國最高法院前法官,去年辭任香港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後接受英國BBC訪問時,也曾提出法官限制政府「逼害狂熱」的觀點。其後港澳辦刊登文章批評岑是「司法界恥辱」,斥他甘當英國政治操弄工具。

特區政府批指控偏頗無理:公平審訊權利保障如一

《Yahoo新聞》就岑耀信的言論分別向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查詢。特區政府發言人批評,岑耀信就香港法治、獨立司法權和《香港國安法》實施情況所發表的意見,立場偏頗和不符事實。發言人解釋,人大常委釋法釐清海外律師可否擔任國安案辯護人的問題,屬國安法第47條所規定的需要認定的問題,需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無論香港國安委依據釋法所作的決定為何,海外律師仍可在不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任何案件中,按現行機制申請專案許可代表當事人,沒有絲毫影響。

47案上訴中:不應妄加指摘忘圖施壓

發言人形容,根據國安法進行的拘捕和審訊全部有清晰法律規定,無罪推定、要求罪行必須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的規定,以及公平審訊權利的根本保障始終如一,重申國安法保護香港免受相關威脅,批評岑耀信於其著作中作出無理指控及毫無事實根據的攻擊和抹黑。就岑耀信提及的47人案,發言人指法庭判決詳細説明了法庭對法律和證據的分析,而有關案件的上訴程序仍在進行,任何人都應堅持和尊重法治,不應對原訟法庭判詞妄加指摘,意圖向上訴法庭施壓或干擾司法程序。

岑耀信擔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5年。(Photo by Peter PARKS / AFP)
岑耀信擔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5年。(Photo by Peter PARKS / AFP)

司法機構:對法庭公然冒犯

司法機構則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法庭就所有公眾關注案件的裁決理由,均在公開的判詞中清楚闡述。司法機構尊重任何人士批評法庭裁決的權利,然而,公開發表有關意見時必須極度審慎;任何指法官以政治考慮處理案件的言論均屬不符事實的嚴重指控,也是對法庭和法官的獨立和專業司法工作的公然冒犯。

司法機構重申,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均恪守司法誓言,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精神,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不論處理任何案件(包括公眾關注的國家安全案件),均獨立和專業地以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別無其他考慮。

岑耀信新書香港章節重點,以及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回應
岑耀信新書香港章節重點,以及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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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耀信新書香港章節重點,以及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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