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詢工地人員權責不清 孫玉菡:法例列明各人有責任提供安全環境

【Now新聞台】立法會通過有關加強建造工程安全的議員議案,辯論期間有議員批評當局巡查不力,工地人員亦權責不清。政府表示,現有法例清晰列明各人都有責任維持工地安全。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陸頌雄:「在一些工友群組會有預先通告,今天有勞工處人員何時到,如早上10時半有人來巡查,大家要做足安全措施、全部戴上安全帽,條條目目全部寫得很清楚,寫了十多條溫馨提示,為何這些巡查會走漏風聲呢?」

立法會議員(新界北)張欣宇:「法則加重了,結果未見很明顯的改善,有人要負責以及是否找對的人去負責、有沒有做到有效的監管,其實是兩回事,這正是我自己所見到的問題。政府應該要推動改革安全監管制度,明確權責關係。」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當提出是否應該說清楚大家的各自責任的時候,背後的說法是否即是我沒說就代表你免責呢?我覺得不可以這樣說,因為法例說得很清楚,現行法例有清楚要求,但我明白很多在運作當中的持份者覺得不如你說得明白一點,某個工序誰人負責,但工地這麼複雜,是否每一項都說得這麼清楚呢?是困難的,但一般的責任,大家都清晰的,就是你有責任要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去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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