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濫用公屋獎」1.15起實施 須實名舉報、評審及面見 最高獲3000元現金獎勵|Yahoo
【Yahoo 新聞報道】去年施政報告提到將嚴厲打擊濫用公屋,包括設立舉報機制。房委會今(8 日)發稿指,通過設立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並命名為「舉報濫用公屋獎」,將於今年 1 月 15 日(即下周三起)實施。
除房委會或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任何能提供真實確切資料,令房屋署成功向濫用公屋單位的人士發出遷出通知書,16歲或以上舉報人皆符合參與資格。
房委會表示,由於涉及現金奬勵,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並同時提出參與計劃,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以確保資料真確。參加計劃的人士,均會收到確認收悉舉報通知。
房委會:舉報人士身份絕對保密
當房委會憑藉舉報人提供的資料,成功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委會會向參與計劃人士提供感謝狀及最高港幣3,000元現金獎勵。
有意參與計劃的人士,可透過舉報郵柬、網頁的電子表格、舉報熱線、電郵及通知屋邨辦事處等方式舉報。
房委會強調,舉報人士的身份會絕對保密,當局亦不會向舉報人士透露調查的詳情及結果。而為免有關計劃被濫用,「評審委員會」會審核每宗可獲奬勵的舉報,並審理性質複雜或有爭辯的個案,例如多於一人聲稱向某公屋單位發出「遷出通知書」是基於其提供的資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