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留英博士生落藥強姦 10 女 法院裁定 11 項強姦罪成 官預告刑期非常長|Yahoo

案中被告鄒振豪。(圖:倫敦警察廳)
案中被告鄒振豪。(圖:倫敦警察廳)

【Yahoo 新聞報道】在英國留學的中國籍博士生鄒振豪(音譯,法庭文件顯示英文名稱 Zhenhao ZOU),被指在 2019 年到 2023 年間,在倫敦和中國以落藥方式強姦 10 名女子,倫敦內部皇家法庭(Inner London Crown Court)在當地時間周三(5 日)裁定鄒振豪 11 項強姦罪成立,案件將於 6 月 19 日宣判。法官已經預告,鄒將會面臨「非常長」的刑期。

警:或多達 50 名受害人

有份偵查案件的警官指,鄒向 10 名女性落藥並強姦,可能是英國有史以來犯案最多的性罪犯之一。倫敦警察廳就表示,影片證據顯示可能還有多達 50 名未被追蹤到身份的受害人,部份人甚至可能不知道曾被鄒強姦,呼籲不論是身處英國抑或中國的受害人都盡快跟警方聯絡,又指曾經跟鄒接觸的中國留學生亦可以向警方提供資料

屋內搜到隱蔽鏡頭及受管制物質 可製作成迷姦藥

控方說,鄒振豪透過通訊軟件 WeChat 及約會平台 Bumble、Tinder 等結識不同的中國留學生,之後邀請她們到他在倫敦的住所,以及在中國飲酒,期間在酒中落藥犯案。根據倫敦警察廳的資料,鄒的住所有安裝隱蔽攝錄鏡頭,另外警方亦在屋內搜到受管制化學物質「丁二醇」(Butanediol),而丁二醇可以製作成迷姦藥「GHB」(Gamma 羥基丁酸,Gamma Hydroxybutyrate)。

「戰利品小盒」收藏受害人飾物和襪

審訊內容又提到,鄒振豪過往多次作案後,都會事後拍照「留念」,並且搜到他藏有一個「戰利品小盒」,裡面裝着不同受害人的飾物和襪子。

被告被指透過約會軟件,認識不同受害人。(圖:被告於 Bumble 的自我介紹圖片)
被告被指透過約會軟件,認識不同受害人。(圖:被告於 Bumble 的自我介紹圖片)
在被告屋內搜到的丁二醇,產品告示以簡體中文所寫。(圖:倫敦警察廳)
在被告屋內搜到的丁二醇,產品告示以簡體中文所寫。(圖:倫敦警察廳)
在被告屋內搜到的隱蔽鏡頭。(圖:倫敦警察廳)
在被告屋內搜到的隱蔽鏡頭。(圖:倫敦警察廳)

受害人作供:被告曾示意派對出席者離場

控方說,目前證據確切掌握到鄒振豪在倫敦強姦 4 次,涉及的 3 名女子其中兩人有作證,另外 1 名受害人身份暫未能確認。

根據《每日郵報》報道,其中一名女子作供時表示,她在 2021 年 9 月被鄒強姦,當日她跟朋友食飯後,就跟鄒在倫敦的唐人街飲酒。她指按照當日最後的記憶,她曾經在街上嘔吐,之後身上的銀行卡被盜走,之後不省人事,到清醒後就發現曾經跟鄒發生性行為。另外一名遭強姦的女子作供時就表示,她曾經跟多名女子出席過鄒舉辦的一場派對,當晚她有飲醉酒,但在派對裡仍然有請求鄒的女友人幫忙帶她返家。不過鄒見狀就示意他的朋友離開,聲稱不會讓醉酒女子獨自歸家,情願讓對方留在家裡。

另外,鄒亦在中國強姦 7 名未確認到身份的女子,他並且在強姦過程期間拍片,片段顯示這些女子當時處於昏迷或半昏迷狀態。《英國廣播公司》報道,陪審團在審訊期間觀看了 9 條強姦影片,顯得非常震驚,在播放過程中要定期休息。報道又指,雖然中國籍的鄒振豪在英國以外強姦女性,但只要該行為在中國屬於刑事行為,根據英國法律,他仍然可以被起訴。

被告被指收藏了受害人的私人物品,包括襪、綁髮的橡筋圈、耳環、唇膏等。(圖:倫敦警察廳)
被告被指收藏了受害人的私人物品,包括襪、綁髮的橡筋圈、耳環、唇膏等。(圖:倫敦警察廳)

辯護時談及性偏好

鄒振豪在持續一個月的審訊當中否認控罪,他在庭上辯護時曾經表示,曾與被攝的其中一名女子討論過性偏好,對方表示喜歡制服角色扮演,他並且指自己喜歡的性偏好是「強姦角色扮演」,這個亦是他在作案過程其中拍片的原因。

關於鄒振豪的背景,根據審訊內容和《每日郵報》報道,鄒跟胞弟一同在廣東省東莞長大,父親具中共黨員背景,在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擔任官方高層管理,母親是一名教師。在留學前,鄒曾經在廣東工業大學就讀,之後 2017 年在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Queen's University Belfast)讀書,2 年後搬到倫敦,在倫敦大學學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先後就讀碩士和博士課程。內容提到,鄒來自一個富裕家庭,被捕前英國居住月租 4,000 英鎊的單位,而且擁有勞力士名錶,平時亦會著名牌衣服,有錢接受植髮和面部醫學美容。

被告居住的單位,月租 4000 英鎊。根據審訊內容,他曾經誇口表示單位的「隔音效果非常好」。(圖:倫敦警察廳)
被告居住的單位,月租 4000 英鎊。根據審訊內容,他曾經誇口表示單位的「隔音效果非常好」。(圖:倫敦警察廳)

法官:危險罪犯

經過審訊後,陪審團裁定鄒振豪罪名成立的罪行,包括涉及 10 人的 11 宗強姦罪、3 宗偷窺罪、10 宗持有極端色情圖像罪、1 宗非法禁錮罪、以及 3 宗持有受管制物質意圖干犯性罪行罪。法官 Rosina Cottage 形容,鄒是一名「危險且具掠奪性」(dangerous and predatory)的罪犯,預告他將會面臨「非常長」的監禁刑期。鄒振豪續被還押,案件將於 6 月 19 日判刑。

被告在去年 1 月 24 日被捕。
被告在去年 1 月 24 日被捕。
倫敦警察廳呼籲受害人跟他們聯絡。
倫敦警察廳呼籲受害人跟他們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