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玻璃樽藏嬰屍案 父母判囚9個月

【Now新聞台】屯門新墟一個單位今年三月發現兩個裝有嬰兒屍體的玻璃樽,男嬰的親生父母分別被控阻止埋葬屍體罪,判囚9個月。

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控罪指兩名被告先後在2022年及23年,分別於天水圍厦村及屯門美恆樓單位內阻止合法埋葬兩名分別26周和28周大的男嬰。

裁判官判刑時指,毒理報告顯示兩名男嬰肝臟中有可卡因成份,而早前為兩名被告索取的報告提到二人有吸食毒品,加上他們夥同犯案,清楚阻止埋葬屍體的詳細步驟,用器皿裝載死者是對死者的不尊重,亦阻礙執法部門了解男嬰死因,判他們監禁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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