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非禮包括女童等8名女子 網絡紅人劉駿軒判囚24個星期

外號「劉馬車」的網絡紅人劉駿軒去年底至今年初在天水圍及荃灣不同地點假裝物品掉落地上、再趁機非禮女性小腿,他早前承認9項非禮罪,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監24個星期。 辯方說,劉駿軒希望對案中事主表達歉意,他對犯案感到羞恥,亦已下定決心不再重犯,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判刑時,指被告在短期內重覆犯案,手法相似,心理報告亦指重犯風險高,因此判監24周。 27歲被告劉駿軒、報稱無業,被控於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月1日,分別在運動場、商場和住宅單位等非禮多人,事件中8名女子受害,當中至少3人為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