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橋新發展區收地在即 有居民欠住址證明遭當局拒絕安置
【Now新聞台】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收地在即,受影響居民如果有證明文件,可遷入專用安置屋邨。但有村民因無法給予證明,當局拒絕安排安置,要面臨流離失所的危機。
被一棵棵植物包圍的門口,門框上的記號,石屎剝落後露出的鋼筋,成為這間屋經歷歲月的痕跡。屯門順風圍這間屋是70多歲的陳氏兩兄弟父母留下的遺物,一住就幾十年,大哥至今仍在這裡居住。
這間祖屋位於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內,意味要面臨收地命運,原定下月初就要遷出,但因為欠缺一張住址證明,至今仍未有安置安排。
陳先生:「我們收的信經常不見,因為我們是村屋,他試過不見了信件,所以通訊地址寫上了兒子的地址,房屋署就說沒有七年證明,我們不會處理。」
雖然發展局已表明將遷出限期延至明年3月底,容許合資格居民無縫遷入安置屋邨,但陳先生的資格仍未確定,找政府部門申訴,又多次被拒諸門外。
陳先生:「我不想政府收地,政府你說為了香港經濟、為了發展而收,我配合你,但配合後你將痛苦安在我身上。我想要求有一間屋住,但你說我條件不符,可以如何?你收了我的屋,但不給地方我們住,這政府是甚麼意思?」
一直協助這批居民的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表示,已接獲近60宗求助個案,期望政府處理收地問題時更人性化。
立法會議員(社會福利界)狄志遠:「比如有些村民在這邊居住,其實不需要住址證明,隔壁鄰居、村長、村代表,也能說明他很長時間在這邊居住。」
發展局回應指,地政總署在審核安置資格時,接受政府部門或私人機構簽發的證明文件,會因應個別情況彈性處理及接受不同文件。
發展局表示,除了遷入專用安置屋邨,居民也可因應自身情況,選擇其他安置補償選項,例如入住房委會公屋或申領現金特惠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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