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委任廉署四個委員會成員 任期兩年

政府宣布,行政長官委任及再度委任四個廉政公署諮詢委員會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成員。任期由下月1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立法會議員陳健波獲委任為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新主席;蕭楚基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立法會議員盧偉國及陳勇,以及區璟智均獲再度委任為該會的成員。 立法會議員簡慧敏、許樹昌、江智蛟、李彭廣、彭韻僖及陳家殷再度獲委任為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成員;區佩兒和杜勳明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陳美寳、陳文、杜家駒、霍靜妍、李文光及冼漢廸再度獲委任為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成員。許明明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陳念慈、陳淑薇、周偉立、廖錦興及溫家傑再獲委任為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成員;麥詩敏、詹嘉莉、譚鎮國、李漢祥和羅正杰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李律仁再獲委任為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成員;蔡永忠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