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承認打麻將輸錢棍打他人致近失明 認罪候判 求情指羈留時受非法懲罰
19 歲倉務員被指 2023 年在大角咀一個工廠單位的派對房間,與朋友打麻將後因輸錢,用鐵棍揮打 17 歲事主的頭部,致其左眼視網膜完全脫落,近乎失明,並搶去事主的 1.2 萬元現金,同行另一名 17 歲男生則涉手持短刀,抵住目擊者的頸部。
倉務員及男生被告周三(22 日)於高院認罪,兩人各承認一項搶劫罪及「傷人 17」,續還押至 2 月 10 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指,倉務員在被羈留期間受襲致重傷,需施行手術,康復進度良好,望法庭基於他受到額外的非法懲罰,酌量減刑。翻查資料,被告為壁屋懲教所羈押人士遭人以木棍捅肛門案的事主。
辯方:首被告羈留期間受非法懲罰
19 歲趙姓倉務員和 17 歲溫姓男學生,承認各一項搶劫罪及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罪(俗稱傷人 17)。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自中學畢業後任職倉務員,而在合法羈留期間受重傷,需要施行手術,醫療報告顯示康復進度良好。辯方強調雖然被告受襲非控方的責任,但希望法庭考慮他受到額外、非法的懲罰,酌量減刑。
辯方又指,首被告犯案是因打麻將輸錢,希望取回金錢,因此襲擊事主,事後深感後悔,他亦曾參與義務工作,有良好品格,望法庭接納本案是單一事件。
次被告一方冀索教導所報告
官:你是認真的嗎?
次被告則完成中三課程,父母分居。辯方指求情信顯示被告有悔意,日後承諾奉公守法。法官陳慶偉此時打斷,指辯方冀索取教導所報告,「你是認真的嗎?」(Are you serious about that?)辯方解釋只是提出有這個選項,被告明白控罪的嚴重性。
法官基於兩名被告的年紀,先索取背景報告再考慮判刑,將案件押後至 2 月 10 日判刑,期間兩名被告繼續還押。
承認案情:首被告棍打事主
承認案情指,首被告在 2023 年 4 月 18 日凌晨,與 5 個朋友在大角咀福昌工廠大廈一個派對房間打麻將,半小時後成姓事主受被告其中一個朋友邀請,加入一同打麻將。
事主帶同 11,500 元現金到場,與首被告和兩個朋友一起打麻將,再贏了 500 元。至清晨時分,被告和兩個朋友離開,事主和其他人留在房間睡覺。
早上約 6 時,其中一人見到首被告折返房間,打開了麻將枱的抽屜後離開。6 時半,事主在睡夢中感到左眼劇痛,他醒來看到首被告手持一支鐵棍,揮打他的頭部,他用手護著頭,並高聲問首被告為何打他,被告沒有回應,揮棍約 3 分鐘後停手,事主感到左眼及頭部劇痛,他恢復意識後,發現被告已離開,自己錢包的 1.2 萬現金不翼而飛。
次被告持短刀抵住目擊者頸部
在場其中一人目擊首被告棍打事主至少 10 次,和打開事主的袋取走現金,期間他被次被告拿著約 7 寸長的短刀抵住頸項,次被告兩度稱「對不起,我受指使這樣做」,事後兩名被告逃去,他立即鎖上派對房間的門。
另一在場人士則聽到事主問「發生甚麼事?你為甚麼打人?」首被告回答「我受指使這樣做」,並棍打事主約 10 次。
受襲事主眼球變形、視網膜脫落
事件報警處理,警方在單位內檢取其中一截鐵棍,找不到任何指紋或 DNA。事主左眼眼球受創傷性破裂,眼球變形,眼部手術後左眼視網膜完全脫落,無法感光,醫生曾研究安裝義眼的可能性;事主的頭骨、鼻骨、胸腔、右臂等 X 光片,亦找到疑似鼻骨碎片。
兩名被告被捕後進行錄影會面,首被告供稱案發時首次認識事主,他打麻將和玩卡牌輸光所有錢,而事主表現得很囂張,於是離開。他回家後向同住的次被告談及事件,提議一起打事主和搶走事主的錢,次被告同意。
首被告承認用鐵棍打事主及搶走金錢,次被告則承認檢起一把刀打算自衛,其後看到首被告棍打事主,他用刀威嚇單位內的其他人不要亂動。
兩人承認搶劫及傷人 17
被告依次為 19 歲趙姓倉務員和 17 歲溫姓男學生。
控罪指,兩名被告於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大角咀福昌工廠大廈某單位,劫去成姓事主 1.2 萬港元,以及在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地對事主造成身體嚴重傷害,意圖致其身體受嚴重傷害。
翻查資料,首被告與遭以木棍捅肛門的壁屋懲教所羈留者同名。該案有兩名懲教助理、4 名羈留人士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已轉介區域法院處理。據了解受襲被羈留者肛裂、直腸穿孔,造成永久傷害,已安裝人工造口。
HCCC15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