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繼續自辯 稱撰文提及國安法影響屬新聞讀後感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官早前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黎智英繼續出庭自辯。 辯方展示《蘋果日報》在2020年6月刊登由黎智英撰寫的評論文章,內容提到《香港國安法》對香港的影響。被告黎智英表示,撰文時《香港國安法》未正式推出,只是從不同英文報章看到資料後整合。法官李素蘭問黎智英,文章內容是否代表他當時認為將會發生的事。黎智英說並非無中生有,而是寫出閱讀不同新聞後的感想。法官李運騰問黎智英,有否親自細閱《香港國安法》的條文,黎智英說應該沒有,但《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及《蘋果日報》前總編輯羅偉光應該已向他解說條文概要。 辯方提到,控方指黎智英在文中以「前宗主國」形容英國,問黎智英是否想煽惑他人憎恨中國及香港政府,或要求外國干涉香港內部事務。黎智英說,英國容許300萬 BNO 持有人移民英國,已付上曾殖民統治香港的責任。 對於法律助理陳梓華早前供稱向黎智英反映憂慮,表示「應該要退,全部人都不應再倡議制裁」,但其後被黎智英說服,繼續作出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行為。黎智英表示,他從來沒有說服陳梓華在國際線抗爭及推動制裁,強調除了要求對方說服勇武派平息暴力事件外,沒有作出過任何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