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賣港口|《大公報》刊評論 不點名斥交易違23條立法原則 促停止「交割」|Yahoo

長和賣港口|《大公報》刊評論 不點名斥交易違23條立法原則 促停止「交割」|Yahoo

【Yahoo 新聞報道】長和早前宣佈以 228 億美元出售巴拿馬港口股權予美資基金貝萊德(BlackRock)牽頭財團,引來中方不滿。由中聯辦控制的《大公報》連日刊文炮轟,今(21 日)再發佈評論文章,指出「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今次交易後果,是導致直接違反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去年「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公眾諮詢文件中,有關立法的原則稱,「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

大公報今刊出題為《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的評論文章「銳評」,作者署名為「萬雲平」。文章稱,「某知名港企」擬將包括巴拿馬運河兩大港口在內的43個海外港口經營權拋售給美資財團貝萊德,今次交易不僅是企業間「普通的商業行為」,而是完美配合美國的遏華戰略。

文章認為,交易完成後將對中國經濟和國家利益造成無窮後患,絕非危言聳聽,有人想混淆視聽,說成在合同自由下的「合法交易」。鑑於交易帶來的嚴重危害,可能直接導致中國企業的物流成本上升,削弱其國際競爭力,對中國製造業和外貿的長期發展構成威脅,甚至對「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造成衝擊,「常識告訴我們,對國家和社會有嚴重危害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規管和制裁,包括那些以『合法手段掩蓋非法目的』的交易。」

文章續指,「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今次交易後果,是導致直接違反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