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中年男子公然非法賣小狗 熱心市民即場錄音搜證

【動物專訊】粉嶺一名中年男子日前公然向途人非法兜售狗狗,他在海聯廣場外綁著一隻估計約1個月大幼犬,指是自己所養狗媽媽所生的土耳其獵犬,又索價1,500元出售,說:「買隻狗玩下,抵玩。」熱心市民陳小姐以錄音搜集了罪證,並即場報警,惟警員到場後,該男子否認賣狗,警方最終聯絡了漁護署跟進。陳小姐表示,希望能夠繼續跟進事件,亦不介意上庭作證,只希望能夠幫到那可憐的小狗。

漁護署表示,於1月3日下午接獲1823轉介,有市民舉報於粉嶺海聯廣場外,懷疑有人非法售賣狗隻。該署已派員到上址一帶巡查,並未發現有人涉嫌非法售賣狗隻。漁護署會繼續跟進和巡查,若發現有人非法售賣狗隻,並有足夠證據,將對涉案人士作出檢控。

陳小姐對本報表示,於1月3日收到同事通知,指發現有人在粉嶺海聯廣場外公然賣狗。她隨即到場了解,發現一名中年男子將一隻幼犬綁在身旁,沒有水和沒有糧。她即上前假裝和小狗玩耍,邊靠過觸摸了解小狗身體狀況,邊當場錄下和該男子的對話。該男子指小狗是自己所養狗媽媽所生,又即場展示狗媽媽和約6隻狗B的相片,該男子索價1,500元,並說:「現在(外面)隨時要18,800元,現在買可以節省食3年狗糧。」又多次以「買隻狗玩下」游說陳小姐買下這小狗。

她其後走到遠處報警,她引述警員到場了解後,向她指那男只是「窮伯伯」,是在放狗而不是賣狗。她將錄音交給警員,警員表示不是人贓並獲,會聯絡漁護署跟進。她說:「我感覺警員純粹想調停,而我的目的是希望可以幫到那隻狗B。」

根據法例139B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任何人如沒有動物售賣商牌照、甲類繁育狗隻牌照、乙類繁育狗隻牌照或單次許可證,均不可出售狗隻,否則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

粉嶺一名男子日前公然兜售小狗。
粉嶺一名男子日前公然兜售小狗。
小狗被綁起來。
小狗被綁起來。
警員接報到場調查,惟該男子否認賣狗。
警員接報到場調查,惟該男子否認賣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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