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任期延續三年 張舉能稱體現法治與司法獨立

行政長官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賀輔明的任期,由本月12日起,延續3年。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對賀輔明續任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表示歡迎,指出賀輔明勳爵自1998年起擔任該職位,是歷來終審法院任職時間最長的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賀輔明願意繼續參與終審法院的工作,正好體現他對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的有力支持。 張舉能重申,自終審法院於1997年成立以來,海外非常任法官對終審法院的工作和香港法治作出了寶貴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