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濫用公屋獎即日實施 各屋邨辦事處可索取表格

【Now新聞台】舉報濫用公屋獎即日實施,房委會憑舉報人提供的資料,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最高可獲3000元現金及獎狀。

有意參與舉報濫用公屋計劃的人士,可到房委會轄下的屋邨辦事處索取表格,凡年滿16歲或以上都可以參加,但必須是實名舉報,亦設有初步評審及會面,以確保資訊的真確。除了屋邨辦事處,房委會亦設有舉報郵柬、電子表格、電郵、舉報熱線等途徑。

舉報濫用公屋、例如丟空單位、分租或轉租、進行不法活動如聚賭、藏毒等,虛報資料包括入息、資產等。當房委會憑藉舉報人提供的資料,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舉報人可獲最高3000元現金及獎狀。

為免計劃被濫用,每宗舉報個案由評審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會由首長級人員擔任主席及作出最終決定。房委會指,舉報人的身份會絕對保密,房委會亦不會向舉報人透露調查詳情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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