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贊助前美駐港總領事赴台晤蔡英文 冀台美重新建立外交渠道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官早前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黎智英繼續出庭自辯。 黎智英早前承認自費出資1490萬港元贊助並安排美國前陸軍副參謀長基恩及前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到訪台灣,與時任台灣領導人蔡英文會面,亦透過《台灣蘋果日報》向蔡英文的「左右手」江春男支付逾100萬港元。法官李素蘭詢問是否就江春男作為蔡英文及黎智英的中間人而支付酬勞,被告否認。法官李運騰質疑為何黎智英願意為蔡英文及台灣政府付錢,被告解釋在台灣有「大生意」,又說他是從台灣政府受益的人。 對於黎智英去信時任美國國家安全顧問、美國企業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博爾頓,提及台灣是美國用來對付中國的最佳手段,亦是最有效傷害中國的方式,認為台灣應趁機增加美國在台的軍事力量一事。控方指出,美國增加在台軍事力量的想法是由黎智英提出,被告表示這想法早由智庫及學者提出,他只是重提及附和,他同意美國增加在台灣軍事力量的建議,但自己並非想傷害中國,只是想台灣有效地成為美國用來對付中國的最佳手段。 黎智英承認約於2017年6月,介紹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郭明瀚予江春男認識,著對方安排郭明瀚跟蔡英文會面。控方問黎智英是否很高興成為「中間人」,被告否認是「中間人」的身份,但承認很高興協助台灣政府,當時計劃帶郭明瀚與蔡英文會面,希望讓台灣重新建立與美國的外交渠道。而為了讓郭明瀚與蔡英文會面,黎智英支付郭明瀚與妻子赴台費用。 黎智英承認在2018年3月曾與蔡英文及郭明瀚見面,郭明瀚嘗試說服蔡英文有關美國可如何協助台灣,情況像面試見工,但各方當時沒有達成任何共識。黎智英否認他當時充當台灣與美國的中間人或台灣與美國之間的代理人。 另外,法官李運騰提到今日已是控方第3日盤問黎智英,仍問及2017年的背景事宜,但案發階段為2019年至2021年,問控方是否需要更長時間盤問黎智英。若是如此,他有需要押後處理另一審訊。控方經考慮後表示,希望盤問階段可由15日增至25日,估計3月中才完成盤問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