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持械行劫案男子被控搶劫罪提堂 案件押後至4月再訊

上水於本周三發生持械行劫案,數名男子涉嫌行劫一間金行約86件首飾,價值約150萬元。其中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子被控搶劫罪,案件今早於屯門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4月11日於粉嶺法院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閉路電視片段等,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押後。被告申請保釋被拒,期間須還押候訊。 23歲的男被告報稱裝修工人,被控一項搶劫罪。控罪指,他於本月15日在上水新豐路,與其他人士搶劫一間金行,劫去大約86件首飾,價值約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