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鄒幸彤等3人終極上訴 終院今開庭審理
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指控為「外國代理人」,於2021年拒應警方國安處的要求提交資料。時任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因此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3人早前被裁定罪成,判刑4個半月,但他們不服裁決,並就定罪及刑罰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今早(8日)開庭審理案件。
張舉能等5名本地法官審理
審理案件的5名本地法官包括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及陳兆愷。現場資料指,在開庭前約20名公眾人士在法院外排隊等候旁聽。
3名上訴人於去年3月遭上訴庭駁回上訴,法官當時指若要求警方在採取行動前舉證至刑事標準,是有違《港區國安法》立法原意及目的。法官還提到被告從一開始就明確表明不遵守通知書的要求,並高調召開記者會,向警務處處長發公開信,認為刑期並無明顯過重,決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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