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對重大惡性犯罪必須依法從嚴從重懲處

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專題會議,做好歲末年初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工作。 會議強調,要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要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犯罪,以實際行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會議強調,要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懲防並舉、標本兼治,對於重大惡性犯罪,必須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及時審理宣判,讓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對於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以及社會生活、生產經營中發生的輕微犯罪,被告認罪認罰、得到被害人諒解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以最大限度分化、瓦解犯罪,促進改造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