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拍攝法院內上傳「小紅書」 男子被票控「法庭內攝影」等 被告質疑控方一再押後
30 歲男子涉於 2024 年 8 月,拍攝東區裁判法院的照片,以及將法院內拍攝的片段上傳至社交平台「小紅書」。該男子被票控「在法庭內攝影」等兩罪,案件周四(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2 月 6 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見獲准。
自行應訊的被告質疑一再押後,「好多安排都做唔到啦」。官最終著控方「唔好再延誤個案件啦」。
被告質疑再押後
「好多安排都做唔到啦」
被告謝廣祺(XIE GUANGQI,30 歲),自行應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2 月 6 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見,「睇點樣檢控呢單傳票」。
被告表示上次已經押後,「今次押後唔清楚 for 咩嘢」,裁判官曾宗堯遂解釋,控方需要進一步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再問,會押後至何時,以及當日為「農曆初幾」,質疑再押後「好多安排都做唔到啦」。官稱會著控方盡早處理,並稱「控方唔好再延誤個案件啦」。
(關於旁聽時需遵守的法例,可參考《法律 101》文章。)
被告被票控兩罪
被告被票控「在法庭內攝影」、「發表在違反《簡易治罪條例》第7(1)(a)條的情況下所拍攝的任何照片、所繪畫的任何肖像或素描,或其任何複印品」兩罪。
控罪指,有人提出告發,指被告於在 2024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 時 32 分至下午 3 時 00 分期間在香港西灣河太安街 29 號東區法院大樓東區裁判法院,拍攝照片;另指被告於同日,在香港,首次透過社交媒體「小紅書」發表在香港西灣河太安街 29 號東區法院大樓東區裁判法院內拍攝的數碼片段。
ESS29040、2904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