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自辯承認曾墊支陳梓華 不諱言國安法後仍冀國際支持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今(12月2日)邁向第100日審訊。黎智英自辯時承認,曾墊支陳梓華協助舉辦反修例文宣街站及展覽,其控制的公司亦曾付逾8萬港元給陳梓華,但否認屬於報酬。黎智英不諱言,國安法後仍希望香港得到國際支持,好讓香港自由不至被侵蝕。
黎智英今繼續接受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黎智英同意,2019年10月,他曾墊支約14.4萬港元,讓陳梓華舉辦反修例文宣街站及展覽。2020年1月,他把一家原本由黎任董事的海外公司「LACOCK」轉到陳梓華名下。黎今日重申,這是Mark Simon的主意,黎相信轉讓的原因,是因陳梓華向Mark Simon投訴無法開銀行戶口做生意。黎承認陳梓華的生意跟自己無關,他轉讓公司只是一種幫忙,形容屬小事一樁,沒任何不尋常之處。黎同意,2020年2月,黎控制的香港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透過支票向陳梓華支付港幣80,273港元。黎指他並沒簽署支票,他不知道誰簽署,直至審訊前,他從不知道這件事。控辯雙方同意,支票是周達權與Mark Simon共同簽署。
辯方續問及,2020年1月,陳梓華跟黎智英、劉祖廸等人在台灣見面,期間所涉的機票錢,是誰支付?黎智英承認是他支付。黎強調,所有給予陳梓華的款項都不屬於報酬。對於審訊時,偷越邊境12名香港人蛇之一、從犯盧人李宇軒供稱,考慮過成立流亡政府;陳梓華曾向李提及,陳的勇武隊伍牽涉多宗事件,並提及大埔開槍事件。黎智英今日指,從沒聽過陳梓華領導勇武隊伍,或牽涉大埔開槍事件,也沒聽聞過陳或李想成立流亡政府。
黎智英同意,2020年10月,黎智英Twitter(現稱X)帳戶發貼文,讚揚「攬炒巴」劉祖廸有智慧。黎智英昨稱,貼文內容大致是他寫的,他當初寫好初稿後,傳送給利世民編輯,再由利世民自行發貼文。黎智英同意,海外支持十分重要,以他所知,劉祖廸是勇武派精神領袖,會游說外國支持香港。
隨後,辯方就黎智英發表的文章及言論發問。2019年6月7日,黎智英在《日本經濟新聞》刊登英文文章,談及逃犯條例修訂計劃會威脅法治、自由和經濟。黎今日指,文章游說政府聆聽市民聲音,沒有講過制裁。另外,2019年7月10日,黎智英在保衞民主基金會(FDD)活動中發言,提及冷戰是價值觀的比併,謂美國有核武器,「可以在一分鐘內了結他們」。黎智英今日在庭上解釋,所謂核武器只是比喻,意指的是道德權威,承認這或許有所誇張。另外,黎智英曾接受線上節目《鄉民來衝康》訪問,黎智英在訪問談到「很想CIA(中央情報局)影響我們」、「很想美國影響我們」。黎今日在庭上稱,他希望得到外國支持,這是唯一讓反修例運動延續下去的方式。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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