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賢:嚴重濫用公屋擬修例刑事化 有信心獲立法會通過

何永賢:嚴重濫用公屋擬修例刑事化 有信心獲立法會通過

【Now新聞台】房屋署建議修訂《房屋條例》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訂為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罰50萬元及監禁一年,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指,有信心建議獲立法會通過,強調實施時會情理兼備。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視乎程度,若是久不久、過年過節,鄰居都開心,有人說不是收錢、派給人,這是人情及節日氣氛,若是長期、像食物工場,很多食物殘渣,引起衞生問題、滋擾性很大,我想真的需要看個別個案,再去判斷,嚴重濫用的個案,證據確鑿的,是不會警告。已經是每個月收租,租給其他人就不會警告,就會執行這檢控。」

房委會又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市民若實名提供確切資料,令署方可成功收回公屋單位,舉報人可獲3000元獎金。何永賢稱周三起實施後,初步接獲約200宗投訴,較平時多,但仍需整理資料,釐清多少宗涉及舉報公屋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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