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判刑| 鄧炳強:判刑反映嚴重性 就個別刑期考慮是否上訴|Yahoo
民主派初選案 47 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判刑,45 名罪成被告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不等,其中戴耀廷被指控為組織者,遭最重判十年。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在政府總部見記者,他認為,判刑已反映罪行嚴重性,「顯示了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須予嚴懲」,「有關重判」向社會傳達了訊息,不會姑息危害國安的行為,局方將就個別刑期,詳細研究判詞後,再考慮是否作出上訴。
鄧炳強指,「攬炒十步曲」帶有革命主張,在審訊過程中顯示「攬炒十步曲」意圖癱瘓政府,大規模的街頭暴動,國際政治、經濟制裁等,令香港社會和市民「受到無窮傷痛和苦難」。他指,所謂「35+」計劃是要破壞特區政治架構,「為達個人政治目的,不理香港市民死活」。
被問到涂謹申、鄺俊宇等 8 名未有被起訴的初選案被捕人,未來會否被起訴,鄧炳強未有正面回應,僅稱「至於其他人士,只要有充分證據,就會作出拘捕及檢控,無論過咗幾耐,幾時有證據,就會作出拘捕及檢控,無論是咩人、咩背景」。
律政司早前表明,就劉偉聰的脫罪裁決提出上訴,鄧炳強指,相關上訴程序正在進行中。
被問到英國外相早前有關釋放黎智英的言論,鄧炳強說,當局是根據法例作出檢控,全部是基於事實,相關法例在外國亦有,對於有些外國人士基於政治原因胡亂批評,當局感到遺憾及不認同,「全部在陽光下,法庭中的審訊、證據,大家有眼睇、有耳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