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警署、警校操場非禮 報稱公務員4月受審 警方指屬前警務人員已離職
報稱公務員的 38 歲男子,被指 2023 至 2024 年間,在元朗警署和香港警察學院大操場非禮兩人及襲擊一人,被起訴猥褻侵犯、普通襲擊等 3 罪。他上周五(3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法庭排期 4 月 3 日開審,料審期 3 天。
控方指會有閉路電視片段,並會傳召 8 名證人,並申請 3 事主在屏風後作供,辯方不反對。辯方則指除被告外,料有兩名辯方證人。候審期間,被告續准以 1.5 萬元保釋。
警方周四(9 日)回覆《法庭線》指,該名男子為前警務人員,已經離職,又指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控罪指涉在警署走廊、
警校操場等非禮、襲擊
被告楊孟羲(38 歲,報稱公務員)被起訴 2 項猥褻侵犯罪,及 1 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 2024 年 9 月 9 日,在元朗警署地庫支援組辦公室 B8 室外走廊猥褻侵犯 X;於 2023 年 11 月某日,在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大操場猥褻侵犯 Y;以及於 2024 年 5 月 2 日,在元朗警署地庫巡邏小隊第一隊辦公室 B21 室內襲擊 Z。
案件編號:FLCC244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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